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 南明区政府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南明公安分局规范化执法办案中心新建项目监理招标招标 | |
招标人 | 贵阳市南明区公安分局 | |
代理机构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12日9:30时 | |
开标地点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旭 | |
报价(元) | 下浮20% | |
监理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
得分 | 82.66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高振 | |
报价(元) | 下浮20% | |
监理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
得分 | 63.05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闫林祥 | |
报价(元) | 下浮20% | |
监理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
得分 | 60.11分 | |
2018年1月15日到2018年1月18日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