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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朗泊湾至开发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2018-01-15 查看 2 次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普定县朗泊湾至开发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普定县朗泊湾至开发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71212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3398259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小星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0118398

第二中标候选人: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3406825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玉民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0026603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3402738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玉花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0135528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0118,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普定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