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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新海子温泉旅游扶贫产业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

2018-01-16 查看 5 次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安顺新海子温泉旅游扶贫产业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新海子温泉旅游扶贫产业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已于20180103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按2016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五部)总价下浮5%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鸿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川151111109448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按2016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五部)总价下浮6%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康文银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6015162772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2016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五部)总价下浮6.1%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姜雪松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3060801026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0119,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投资有限公司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