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房屋整治、街道风貌整治、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县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房屋整治、街道风貌整治、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已于2018年01月16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39837253.53元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孙晓鸣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70700240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0060710.94元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魏忠涛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60700216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39382254.09元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刘静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315043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01月2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县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