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昌明镇猛安村甲亚、黄土村史家庄、文江村甲壤寨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贵定县昌明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19日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卓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总分: | 97.38 | |
报价(元): | 4976261.5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总分: | 82.21 | |
报价(元): | 4979971.1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仓达建筑有限公司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 ||
总分: | 81.12 | |
报价(元) | 4986662.09 | |
公示期 |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全屏阅读
收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