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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所委托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镇宁自治县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组组通”公路建设 项目”该项目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京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仟亿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25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特此说明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镇宁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