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9日 11时00分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贞丰县项目招标,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设计周期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下浮7.0% | 60日历天 | 莫新民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有限公司 | 下浮5.0% | 60日历天 | 周 皓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水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下浮7.0% | 60日历天 | 王国香 |
招标人: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6日
投 诉
投诉机构:贵州省水利厅
投诉电话:0851-85936708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投标总报价(下浮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7.0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有限公司 | 5.0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水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0 |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