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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贞丰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01-22 查看 13 次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告

2018年01月19日 11时00分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贞丰县项目招标,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设计周期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下浮7.0%60日历天莫新民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有限公司下浮5.0%60日历天周 皓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水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浮7.0%60日历天王国香

招标人: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6日

投 诉

投诉机构:贵州省水利厅

投诉电话:0851-85936708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投标总报价(下浮率%)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7.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有限公司

5.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水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0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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