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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2017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5标段(木引镇)

2018-01-23 查看 1 次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罗甸县2017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5标段(木引镇) 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01月22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罗甸县2017年通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5标段(木引镇)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2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环宇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7.84 项目负责人: 李碧生 报价: 11003195.8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嘉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7.35 项目负责人: 赵 兵 报价: 1093653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7.18 项目负责人: 左 雪 报价: 11006307.50元

公 示 期:2018-01-23 至2018-01-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