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云山屯本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山屯村)设计招标(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云山屯本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山屯村)设计招标已于2018年1月16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
中标工期:3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洪宇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10520021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诚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105200217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下浮40%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可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005200132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2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西秀区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