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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ETC多场景应用推广实施项目

2018-01-25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ETC多场景应用推广实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

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ETC多场景应用推广实施项目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合同段

排 序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货物品牌

综合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裕福支付有限公司

3950000.00

新大陆

97.7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汇联通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975000.00

深圳百富

96.06

未通过初步评审原因:

投标单位

未通过原因

备注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未包含贵州省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资格审查

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