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2017年土壤污染示范项目(含兴仁县滥木厂铊污染风险评估与修复建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兴仁县2017年土壤污染示范项目(含兴仁县滥木厂铊污染风险评估与修复建议) S5200000000013861001 已于 2018年01月25日 13时0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资质 | 中标价(元) | 中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贵州德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642000.00 | 180日历天 | 彭佑文 | 黔特中(工)201500412 | -- | -- | |
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580000.00 | 180日历天 | 赵敏 | 0146351 | -- | -- | |
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650000.00 | 180日历天 | 孙文章 | 201600013020005 | -- | --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1月31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兴仁县环境保护局)(电话:13885986036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