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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水母村建设项目

2018-01-31 查看 1 次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普定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水母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 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普定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水母村建设项目已于20180124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金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下浮0.5%

中标工期:10个月

项目负责人:付锡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8131417959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下浮0.3%

中标工期:10个月

项目负责人:官儒聪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4152117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下浮0.2%

中标工期:10个月

项目负责人:张连亚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41502785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8020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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