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息烽县息烽河文阁至猴儿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年01月29日 09时30分,贵州省息烽县息烽河文阁至猴儿山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监理服务费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项目质量目标 | 监理服务期(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城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10000 | 吴英杰 | 达标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江河监理有限公司 | 409905 | 张伟 | 达标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智龙水利监理有限公司 | 419000 | 余光辉 | 达标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项目法人:息烽山区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息烽山区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9日
投 诉:
投诉机构: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投诉电话:0851-8550495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