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纳威赫18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7标段
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毕节市纳威赫18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7标段已于2018年2月5日10时00分在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节市鑫盛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价:4995779.00元
中标工期: 2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继凯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714152104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994261.00元
中标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君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黔257111211289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中标价:4992749.00元
中标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黄念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 黔257131416079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2月8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