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嘉隆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瓮安县环西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2月0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0117号-1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环西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嘉隆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开标地点:多功能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85.20 | 项目负责人: | 何冬英 | 报价: | 下浮2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总分: | 58.80 | 项目负责人: | 罗旭 | 报价: | 下浮1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53.13 | 项目负责人: | 刘云飞 | 报价: | 下浮10% |
公 示 期: 2018-02-06至2018-02-0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2918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