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戈家寨水库电力专业复(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11 来源: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68
2018年02月08日 09时30分 清镇市戈家寨水库电力专业复(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三次)工程施工招标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投标总报价(元) | 工程保险费(元)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施工员 | 项目质检员 | 项目安全员 | 项目质量目标 | 项目建设工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家灯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233095.00 | 0 | 申仁春 | 蔡学波 | 肖元波 | 彭丽 | 肖元涛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6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223271.00 | 0 | 张锡武 | 张锡黔 | 刘黔 | 邱毅 | 韩冬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6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泰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6239717.00 | 0 | 邓军 | 何明庆 | 曾红松 | 陈汉勇 | 杨正伟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60日历天 |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法人:清镇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招标人:清镇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14日
投 诉:
投诉机构: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投诉电话:0851-8550995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