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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西新城中央商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装饰装修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2018-03-12 查看 11 次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盘西新城中央商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装饰装修设计招标
招标人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上海合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项目总监张金霞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优惠下浮率45%
得分87.61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项目总监赵茜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优惠下浮率45%
得分76.83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项目总监李鹏俊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优惠下浮率45%
得分75.89
公示期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6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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