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中标公示

2018-03-21 查看 2 次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3月2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S103福泉市光比至龙昌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开标地点:开标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85.58 项目负责人: 秦榜明 报价: 4680187.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通远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总分: 74.14 项目负责人: 顾 颖 报价: 4688098.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勘察设计院

总分: 66.31 项目负责人: 杨再树 报价: 4674835.00元

公 示 期:2018-03-212018-03-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