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仓储及辅助
设施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仓储及辅助设施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3月30 日9时3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PYZB2016-GK3060
标段(包)名称: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复烤厂仓储及辅助设施项目(设计)
招标代理: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
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4层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
总分: 93.3 项目负责人:杨 波 报价(下浮率):35%
业绩: 招标文件未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91.02 项目负责人:刘 倩 报价(下浮率):35%
业绩: 招标文件未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总分: 88.38 项目负责人:包利泽 报价(下浮率):35%
业绩: 招标文件未要求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投诉机构: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整顿办、企管法规部
投诉电话:0851-88642929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