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六盘水市钟山区采煤沉陷区学府东环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1日10:30时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 | 48.14分 | ||
商务分 | 19.16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87.3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陈玉璞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六盘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技术分 | 41.37分 | ||
商务分 | 16.11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77.48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甘袁华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 | 38.47分 | ||
商务分 | 15.49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73.96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覃永明 | ||
公 示 期 | 2018年9月14 日 | 至 | 2018年9月18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公告摘要
六盘水市钟山区采煤沉陷区学府东环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分87.3分),公示期2018年9月14日至18日。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项目信息 | 详情 |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六盘水市钟山区采煤沉陷区学府东环线道路项目设计招标 |
| 招标人 |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1日10:30时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评分项 | 分数 |
|---|---|
| 企业名称 | 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 | 48.14分 |
| 商务分 | 19.16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87.3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陈玉璞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评分项 | 分数 |
|---|---|
| 企业名称 | 六盘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技术分 | 41.37分 |
| 商务分 | 16.11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77.48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甘袁华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评分项 | 分数 |
|---|---|
| 企业名称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 | 38.47分 |
| 商务分 | 15.49分 |
| 投标报价得分 | 20分 |
| 总分 | 73.96分 |
| 投标报价 | 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的0.87%取费 |
| 项目经理 | 覃永明 |
公示期
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