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新场乡、岩腊乡、宁谷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新场乡、岩腊乡、宁谷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 标 人 |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广迈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61.8 | |
商务分 | 20 | |
总 分 | 81.8 | |
项目经理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璐 施工项目负责人:朱显玲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报 价 | 设计部分: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 施工部分: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定额计价,下浮(2) %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