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清镇市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0-05-18 查看 4 次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清镇市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812020032301)已于2020年 5月9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博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6224215.9900工期(天):90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职务:项目经理姓名:杨永青
身份证号:5201****3817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号:黔251141521015
职称: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号:黔中建设201202256
岗位证书名称: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黔建安B(2018)0001898(01)
其他:
职务:技术负责人姓名:李桥
身份证号:5105****5914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号:黔考中1810052962802
岗位证书名称: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其他:
职务:施工员姓名:罗江
身份证号:5224****3253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职称证号:
岗位证书名称:施工员岗位证书编号:黔建施2015483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其他:
职务:质量员姓名:董仁杰
身份证号:5201****1212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职称证号:
岗位证书名称:质量员(市政工程)岗位证书编号:5218109010878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其他:
职务:安全员姓名:左军
身份证号:4210****5033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职称证号:
岗位证书名称: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黔建安C(2017)0000634(07)
其他:
职务:材料员姓名:吴思恒
身份证号:5221****0477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职称证号:
岗位证书名称:材料员岗位证书编号:521811103129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其他:
职务:资料员姓名:吴琴
身份证号:5222****0023社会保险证号:
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号:
职称:职称证号:
岗位证书名称:资料员岗位证书编号:521811401000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别(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其他: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清镇市红枫湖沿湖村寨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建设单位:贵州博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红枫湖沿湖共计 17 个行政村 128 个村民组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 设合同金额:14969 0000.00
开工日期:2018 年 11 月 31 日竣工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项目地址:清镇市备注:
项目名称:金海湖新区毛栗水库二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单位: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海坝村大寨组、桥边组、猴子崖组、小田坝组、树林组、梨树湾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采用分散式处理,覆盖户数407户,人数1628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为112m3/d,局部管网总长5535m合同金额:5951600.00
开工日期:2020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20年5月6日
项目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备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0年 5月21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