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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监狱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中标公示)

2020-05-22 查看 13 次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贵州省清镇监狱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广顺监狱 的贵州省清镇监狱建设项目施工(二次)S5200000000025763001001 已于2020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施工-D152039536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212257253.23(元)
质量:达标
工期(交货期):462
项目负责人:申东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60700083
企业业绩(如需要):已完成项目业绩: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一期);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二期);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三期);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四期);龙江协兴购物中心项目(五期);凯里.恒诚帝都 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城投.枫林半山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模式)工程总承包;一号大院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高明天汇湾二期11.12.13.15座,三期16、17、18、19、20座工程。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52022852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211104076.50(元)
质量:达标
工期(交货期):462
项目负责人:黎先鹏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11201764
企业业绩(如需要):已完成业绩:遵义机场配套设施及航空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水厂安置点)建设项目;大理建发金K海景商住小区主体工程施工;贵州大学烟草学院项目。 正在实施的业绩:嘉陵江路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铜仁市檀香苑居住区建设项目;汇川区2017年珍酒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贵州省都匀监狱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大理建发金K海景商住小区主体工程施工;贵州大学烟草学院项目。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D152012404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213180539.62(元)
质量:达标
工期(交货期):462
项目负责人:张帆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31302034
企业业绩(如需要):已完工业绩:“经典天成”住宅小区项目;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地块)施工。 正在实施的业绩:云上绿舟;中宇金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经典天成”住宅小区项目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结果公示2020年05月23日至2020年05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清镇市招标办)(电话:82523985) 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广顺监狱 联系电话:1738588520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668760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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