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盘州市英武镇人民政府 的盘县2016年英武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招标)S5200000000038139001001 已于2021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联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14793549.25(元) |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项目负责人: | 刘波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无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无 |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电话:0858-3126634) 投诉。
招标人:盘州市英武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8785067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65000720)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