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城区排洪防涝工程(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纳雍县城区排洪防涝工程(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E5224011007002509)已于 2022年 04月 07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施工费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结合相关配套文件,下浮0 %(人民币14000000元);设计费按照最终审定的该工程建安造价,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2002】1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胡雪龙;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71893264;
项目设计负责人:文加颜;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职称)证号:CS215200177;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施工费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结合相关配套文件,下浮0 %(人民币14000000元);设计费按照最终审定的该工程建安造价,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2002】1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饶勋;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254080905475;
项目设计负责人:刘忠;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职称)证号:CS105200009;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施工费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结合相关配套文件,下浮0 %(人民币14000000元);设计费按照最终审定的该工程建安造价,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2002】1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王跃;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 257171896204;
项目设计负责人:赵忠富;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职称)证号:CS105100057;
中标结果公示自2022年04月11日至2022年04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电话:0857-3525146) 投诉。
招标人: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72152519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广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070699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