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廉租住房项目(阳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A 标段(广园路延伸段)(二次)
| 标段(包) | 威宁县廉租住房项目(阳光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A 标段(广园路延伸段)(二次) | ||
|---|---|---|---|
| 项目业主 | 威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电话 | 18798034560 |
| 招标人 | 威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电话 | 187980345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13638178733 |
| 开标时间 | 2018-05-16 09:30:00 | 开标地点 | 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0.000000 万元 | 公示期 | 2018-05-17至2018-05-19 |
| 投标报价方式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 发布媒体 |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格 | 评标价格 | 中标价格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
| 1 | 91520526215610244P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 | 775.310581 万元 | 775.310581 万元 | 775.310581 万元 | 78.94 | 360 天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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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林丽华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