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中宇建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浮率1%,评分95.91分,工期720天。公示期2018-05-10至2018-05-14。
详细内容
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 项目信息 |
详情 |
| 标段(包) |
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
| 项目业主 |
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业主电话 |
18685545999 |
| 招标人 |
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电话 |
186855459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0851-28937769 |
| 开标时间 |
2018-04-10 10:3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公示期 |
2018-05-10至2018-05-14 |
| 投标报价方式 |
下浮率 |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下浮率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 1 |
915203033143076468 |
贵州中宇建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95.91 |
720天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项目负责人 |
叶红星 |
|
|
中标结果公示期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5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完整摘要
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业主为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10时30分,地点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中宇建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浮率1%,评分结果95.91分,工期720天。公示期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14日。项目负责人为叶红星。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