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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含布摩文化(旅游)园)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2020-11-30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含布摩文化(旅游)园)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含布摩文化(旅游)园)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修改如下:

一、招标范围: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含布摩文化(旅游)园)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包括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勘察阶段: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钻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阶段:本项目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编材)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更正为: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含布摩文化(旅游)园)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包括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勘察阶段: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钻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阶段:本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三、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时24小时。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四、

3.2.4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说明(含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1、勘察费、设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2 年工程勘察设 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规定下浮0%。 2、建安工程费:按国家 2013 清单计量计价规范及 2016 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计价定额》及定额配套调差文件 取费,以威宁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价下浮2%。

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税金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投标报价

1、投标货币:人民币。

2、投标人报价采用的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 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进行报价。

3、工程施工部分:按国家 2013 清单计量计价规范及 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 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计价定额》及施工期间最新的定 额配套调差文件取费。

(1)本工程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毕节地区同期指导价执行;

(2)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地 区没有的材料价格按贵阳地区同期指导价执行;

(3)如贵阳和毕节地区材料价格信息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 提出,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确认后执行。

(4)勘察、设计部分: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自行报价。

(5)、本工程施工合同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中 标后的施工合同价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 审中心的评审价为基准乘以(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6)、工程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乘以(1-中标下浮率) 进行最终结算;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2.5

计价依据(结算)

(1)勘察费、设计费: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评审价为基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建设厅的 通知》(黔价房调〖2003〗 第 19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计算,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 该勘察、设计费已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同时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必须进行合理优化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建安工程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 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编制结算书报送审计审核后结算,无单价的根据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 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 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 件按实际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报审计审定的价格乘以(1-中标下 浮率)进行结算。结算时主材价调整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的施工期间主材价为基价,±5%以内 不调整,±5%以外的主要材料价格按《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毕节地区同期指导价调整;

a、主要材料价格如《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地区 没有的材料价格按贵阳地区同期指导价调整;其余辅材价格按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b、项目实施当期,材料购买价格执行贵州省当期造价信息, 如施工当期购买时贵州省当期造价信息中无相应材料价,则由承 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确 认后执行。

更正为:

3.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 2%;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10%;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米):150元/米。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税金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投标报价

1、投标货币:人民币。

2、投标人报价采用的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以内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工程施工部分:施工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黔建建通[2017]205号文件进行编制。主材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市)同期价格,毕节市没有的参照贵阳市执行,贵阳市还没有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确 认后执行。

(2)、勘察费报价报单价。

(3)、设计费报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的规定,结合企业管理水平,进行下浮率报价。

(4)、本工程施工合同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中标后的施工合同价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价为基准乘以(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5)、工程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最终结算;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2.5

计价依据(结算)

(1)勘察费:中标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设计费: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评审价为基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该设计费已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相关设计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包含的设计必须进行合理优化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3)建安工程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编制结算书报送审计审核后结算,无单价的根据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 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按实际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报审计审定的价格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时主材价调整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的施工期间主材价为基价,±5%以内不调整,±5%以外的主要材料价格按《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毕节地区同期指导价调整;

a、主要材料价格如《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地区没有的材料价格按贵阳地区同期指导价调整;其余辅材价格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b、项目实施当期,材料购买价格执行贵州省当期造价信息,如施工当期购买时贵州省当期造价信息中无相应材料价,则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市场询价确 认后执行。

五、

2.2.2

(4)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50分)

工程勘察费报价(10分)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自报计价优惠下浮率(%)

0

5

10

15

≥20

分值

0

2.5

5

7.5

10

工程设计费报价(10分)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自报计价优惠下浮率)(%)

0

5

10

15

≥20

分值

0

2.5

5

7.5

10

建安工程报价(30分)

报价按定额计价优惠下浮率(%)

小于2

2

4

6

≥8

大于3

分值

无效投标

0

10

20

30

10

备注

勘察、设计报价按上表要求报下浮率;工建安工程报价按定额计价优惠下浮率(%)报价;超出此表范围的计0分。报价在此表范围的按对应的期间按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

更改为:

2.2.2

(4)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50分)

工程勘察费报价(10分)

自报单价(元/米)

≤130

135

140

145

150

分值(10分)

10

7.5

5

2.5

0

工程设计费报价(10分)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本)自报计价优惠下浮率(%)

10

12

15

18

≥20

分值(10分)

0

2

5

8

10

建安工程报价(30分)

报价按定额计价优惠下浮率(%)

小于2

2

4

6

≥8

大于3

分值(30分)

无效投标

0

10

20

30

10

备注

勘察报价报单价。设计报价按上表要求报下浮率;工建安工程报价按定额计价报优惠下浮率;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在此表范围的按对应的期间按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规定执行。

七、开标程序:(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资限额;

更改为:(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

八、投标函中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更正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九、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更正为:政府奖补资金及自筹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内容与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修改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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