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基、桥隧甲供水泥(三期)采购第三次招标A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的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基、桥隧甲供水泥(三期)采购第三次招标A包S5200000000027720001001 已于2020年09月07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营业执照-91520203798811987B |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47355830.00(元) |
|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基、桥隧甲供水泥供应结束。 |
| 项目负责人:王晓青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营业执照 |
| 注册(职称)证号:91520203798811987B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智道联润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营业执照-91520102MA6J9RKM3C;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J7010035778901 |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48518642.00(元) |
|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路基、桥隧甲供水泥供应结束。 |
| 项目负责人:叶林成 |
| 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 |
| 注册(职称)证号:/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及原因: 标段 投标单位 未通过原因 评审依据 A包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在本次投标产品中任意一个品规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评标办法2.1.2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2) A包 贵州华帆乾通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 B包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在本次投标产品中任意一个品规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评标办法2.1.2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2) B包 贵州华帆乾通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 二、未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及原因: 标段 投标单位 未通过原因 评审依据 A包 贵州汇川恒源物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未提供注释项并未盖章签字。 评标办法补2.1.1、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1) B包 贵州汇川恒源物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报价表未提供注释项并未盖章签字。 评标办法补2.1.1、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1) 由于A包、B包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2名,评标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A包及B包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随即继续进行本项目评审工作。 三、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管处,电话:0851-85992250。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0851-83937835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座9楼 联系人:侯裔 联系电话:0851-84393685
中标结果公示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11944315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