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包) | 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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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主 |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电话 | 0851- 85555183 |
| 招标人 | 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电话 | 0851- 855551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84393685 |
| 开标时间 | 2018-08-17 11:00:00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0.000000 万元 | 公示期 | 2018-08-20至2018-08-26 |
| 投标报价方式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 发布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格 | 评标价格 | 中标价格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
| 1 | 9512000021441265XG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7.316445 万元 | 487.316445 万元 | 487.316445 万元 | 99.29 | 90 天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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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刘 蓓 |
| 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0851- 85555183。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6501071。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0851-8599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