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4月28日所递交的仁怀市2023年本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喜头镇共和村人饮及育苗大棚管道安装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5865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林(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致:中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4月28日所递交的仁怀市2023年本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喜头镇共和村人饮及育苗大棚管道安装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5865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林(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