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仁怀市工匠鑫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5月9日所递交的喜头镇高粱+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873000.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叁仟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超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致:仁怀市工匠鑫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5月9日所递交的喜头镇高粱+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873000.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叁仟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超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