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5月24所递交的坛厂街道楠木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19572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林(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人民政府坛厂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致:中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5月24所递交的坛厂街道楠木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19572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林(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人民政府坛厂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