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旭建投(贵州)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8月10日所递交的茅台镇向阳村双沟组锅厂沟至石厂湾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4920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永飞(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致:中旭建投(贵州)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8月10日所递交的茅台镇向阳村双沟组锅厂沟至石厂湾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4920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元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永飞(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