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镇宁县2025年桂家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相符,现澄清为:以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为准。
贵州斯科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澄清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