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贵州省仁怀市金俊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10月17日所递交的仁怀市2023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高粱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1097987.00元(大写:壹佰零玖万柒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雷精龙(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高大坪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致:贵州省仁怀市金俊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3年10月17日所递交的仁怀市2023年本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高粱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1097987.00元(大写:壹佰零玖万柒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雷精龙(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仁怀市高大坪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