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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B包)答疑澄清

2025-10-16 78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榕江县2025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项目(B包)采购公告更正。主要调整评分细则中价格部分内容,删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表述。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B包)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更正
联系电话
15908554910、18685566163
联系人
韦贵金(采购人)、刘黎(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B包)采购公告更正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C4V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B包)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15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表、评分细则,价格部分(满分10.00分)投标报价 1、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超过招标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值为评标基准值。注:在评审过程中,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保证项目实施质量,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专家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1个及以上同类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说明成本的,视为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超过招标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值为评标基准值。注:在评审过程中,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保证项目实施质量,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专家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1个及以上同类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说明成本的,视为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榕江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榕江县老城区 项目联系人:韦贵金 联系方式:15908554910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水木花园15栋4单元602室 联系人:刘黎 联系方式:18685566163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B包)的采购更正公告。原公告编号为P5226322025000C4V,项目序列号为ZFCG20251015002,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本次更正主要涉及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的评分表、评分细则中价格部分的内容调整。主要变化为删除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的表述,其余评分规则、中小企业声明要求、成本分析报告等内容保持一致。更正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采购人为榕江县融媒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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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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