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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项目13-2号地块供配电工程澄清公告

2025-10-15 查看 3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项目13-2号地块供配电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项目13-2号地块供配电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故对本项目做以下变更:

一、工程量清单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发布工程量清单;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投资:1500000 万元,本标段总投资:约919.077941万元”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投资:1500000 万元,本标段总投资:约951.289435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5-10-0609:30 1.10.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5-10-0109:30”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5-10-2109:30 1.10.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5-10-1609:30”;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5-10-1609:30:00”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5-10-3109:30:00”;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 其他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 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2025 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变更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2.1.1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

(2)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位证(或投标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复印件或扫描件。 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提供投标人单位为项目管理机构全体成员 2025 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3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190779.41元 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8455517.06元”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3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512894.348元 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8751862.80”。

招标人:贵阳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