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库区建筑工程标段)答疑澄清文件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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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招投标公告澄清修改通知。履约保证金调整为中标金额的5%。中标人需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最新招标文件。
关键信息
公告类型
澄清与修改公告
详细内容
招投标公告澄清与修改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履约保证金提交要求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修改内容: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其他细微调整请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相关文件
- 答疑说明文件.pdf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投标澄清与修改通知。主要内容涉及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的修改。根据修改内容,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原规定不超过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或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其他细微调整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相关详细信息可参考答疑说明文件、答疑文件正文及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
附件下载
澄清与修改公告PDF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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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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