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6年沙坪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6年沙坪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17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融资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沙坪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广场、化粪池、道路工程、边坡防护、标识牌、污水管网、路灯、行道树、雨水明渠、人行步道、雨水沟、挡土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1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贞丰县2016年沙坪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本项目不要求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8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9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三楼多功能厅四)。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 | 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