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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15年盘水镇思源学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7-12-26 查看 15 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普安县2015年盘水镇思源学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2015年盘水镇思源学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建设【2017】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普安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普安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

2.2 项目规模:新建道路面积99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296平方米,给水工程管网总长1221米,雨、污排水管网总长1961米,(雨、污)水检查井84座,室外消防栓13套,路灯51盏,电力电缆3570米,通讯电缆10600米,绿化4489平方米,挡土墙738立方米,乔木273株,行道树153棵、停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普安县2015年盘水镇思源学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资质,不要求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9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30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安县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561508邮编:
联系人:王礼德联系人:廖桥
电话:电话:0859-3918500
手机号码:0859-7237002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494640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