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经济开发区镇村联动集中安置区项目(安置房部分)(装配式建筑示范小区附属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龙经济开发区镇村联动集中安置区项目(安置房部分)(装配式建筑示范小区附属景观工程) 已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大开经投〔2016〕11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龙经济开发区胜利村
2.2 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79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332平方米,其中住宅73382平方米,公共建筑1150平方米,幼儿园1800平方米,停车位207个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装配式建筑示范小区附属景观工程。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1月0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r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川硐麒龙国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铜仁市共青路骏逸江山A栋15楼贵阳观山湖区腾翔.万德国际一期A栋 |
| 邮编: | 554300 | 邮编: | 554300 |
| 联系人: | 杨长城 | 联系人: | 陈立华 |
| 电话: | 15117708958 | 电话: | 13765626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