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配套厂房四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利汽车配套厂房四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95868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240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为3847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为32541万元。总建筑面积95868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建筑物楼层最高为6层,建筑物高度最高约为21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为25000平方米。本项目厂房的最大跨度为24米,吊车吨位最大为25吨,为单层厂房。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设计服务)及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设计施工。
2.5 标段划分:吉利汽车配套厂房四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9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9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8日10时30分, 地点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8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建勘大厦16楼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刘芳 | |
|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0851-85828196、85842169、85824556-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