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毛石镇乐遥村瓦房沟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川区毛石镇乐遥村瓦房沟土地整治 已由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以【2017】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汇川区毛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遵义市汇川区毛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汇川区毛石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68.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01公顷(其中水田4.16公顷,旱地5.85公顷)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68.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01公顷(其中水田4.16公顷,旱地5.85公顷)
2.5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05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遵义市人民路泓羲源C-4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与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为(遵义市人民路泓羲源C-401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1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与中国采购招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与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遵义市汇川区毛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汇川区毛石镇 | 地址: | 遵义市人民路泓羲源C-401室 |
| 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人: | 闫廷燕 |
| 手机号码: | 18089685973 | 手机号码: | 15185254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