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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8-01-04 查看 4 次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22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融资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

2.2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为强电工程、路灯工程、挡土墙工程、小区改造工程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未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4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4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4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4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贞丰县龙场镇地址: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联系人:岑家洪联系人:杨椒
电话:13096898664电话:0859-33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