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华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华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已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以筑经开产发可研[2017]0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市经开区长江路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27787.70平方米,其中,改建道路:车行道面积15250.8平方米;改建排水:雨水管网3096.48米;污水管网3413.65米,明沟散水6202.28米;改建绿化:绿化面积25742.8平方米,广场铺装6000平方米,人行道1662米;新建照明:路灯293盏;改建围墙:3264.87米;新建物业服务设施:物管用房360平方米;改建停车库(场):机动车停车场3107.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1500平方米;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0个;改建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站3个。
2.3 计划工期:360天
2.4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27787.70平方米,其中,改建道路:车行道面积15250.8平方米;改建排水:雨水管网3096.48米;污水管网3413.65米,明沟散水6202.28米;改建绿化:绿化面积25742.8平方米,广场铺装6000平方米,人行道1662米;新建照明:路灯293盏;改建围墙:3264.87米;新建物业服务设施:物管用房360平方米;改建停车库(场):机动车停车场3107.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1500平方米;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10个;改建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站3个。
2.6 项目投资:41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资质,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2800万元及以上的,视为有效业绩(业绩仅作为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3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栋(3)1单元8层6号、7号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栋(3)1单元8层6号、7号 |
| 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人: | 陈元勋 |
| 电话: | 13885097276 | 电话: | 0851-86892151-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