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材料(型钢一期)型钢B包采购重新招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材料(型钢一期)型钢B包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3.5:6.5。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甲供材料(型钢一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遵义市
2.2 项目规模: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5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09.663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9.08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暂沿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 建设工期:730天
2.4 标段划分:型钢B包
2.5 采购范围: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材料(型钢一期)型钢B包的采购,计划交货时间: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招标合同段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型钢制造商或者型钢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型钢制造商或者型钢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二)若为型钢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型钢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80万吨/年。(三)若为特许代理商,其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且应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其投标货物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型钢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80万吨/年。(四)提供2016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中任意一个品规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五)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七)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对一个项目唯一授权,否则均按投标予以否决处理。(八)已在本项目第型钢A包合同段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第型钢B包重新招标投标,且其代理的型钢制造商,不可再次授权代理商或制造商自身参与第型钢B包重新招标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不适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5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5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不适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或其他网站公告,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房先生、李先生 |
| 电话: | 0851-85919351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6 |
|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18798889357 | |
| 传真: | 0851-86506025 | 传真: | 010-59273266null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bjztc04_gz@163.com | |
| 网址: | 网址: | www.bjzt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