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龙宫河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龙宫河水库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安发改办〔2017〕45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安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50%,50%, 招标人为安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新场乡勇江村勇克组
2.2 项目规模:龙宫河水库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和提水及饮水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溢洪道、提水泵站。灌溉渠道、供水主管及附属设施等。龙宫河总库容628万立方米。工程规模为小(1)型。
2.3 监理服务期限: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8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项采用4.1(B)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2日10时30分, 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2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采用5.1(A)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顺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龚先生 | 联系人: | 陈宇 |
| 手机号码: | 18985310918 | 手机号码: | 18985036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