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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7年鲁贡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1-11 查看 13 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贞丰县2017年鲁贡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7年鲁贡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贞丰县鲁贡镇人民政府 以贞发改字(2017)21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鲁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鲁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2017年鲁贡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规模:建设200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面积2727.99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356.12平方米,立缘石531米,平缘石469米,土石方490.28立方米,填方1756.90立方米,清表2326.46立方米,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标线),供水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贞丰县2017年鲁贡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2日15时33分 至2018年02月11日15时33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2日15时33分 至2018年02月11日15时33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http://ztb.qxn.gov.cn/qx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00时0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15时31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鲁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贞丰县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562204邮编:
联系人:杨曲联系人:廖桥
电话:18296071008电话:0859-3918500
手机号码:18296071008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494640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