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龙发改[2016]10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莲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
2.2 项目规模:招标人提供的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15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喷泉景观协会颁发的喷泉景观甲壹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9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9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9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E9(国际金融街3号)1单元40层1号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E9(国际金融街3号)1单元40层1号 |
| 邮编: | 551200 | 邮编: | 550003 |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周工 |
| 电话: | 无 | 电话: | 0851-85824524 |
| 手机号码: | 15185505595 | 手机号码: | 0851-85824524 |
| 传真: | 无 | 传真: | 0851-85824524 |